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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认证监管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9-26   点击次数:1272

各体系认证客户:

     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的通知,国家认监委组织地方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89月至2018年底对各获证企业进行普查,普查重点如下:

1、企业资质、环评、许可证等的真实性核对确认;

2、资质范围是否与认证范围一致(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CCC证书、施工资质等);

3、现场核查体系运行有效性;

1)企业管理文件是否健全(手册、程序文件、作文件和管理制度,需提供纸质版);

2)公司组织结构、主要负责人(有无变更)与管理手册组织机构保持一致。

3)内审资料真实性和符合性(签到表、检查表、审核报告打印出来,手签字;和上次的内容不可雷同);

4)管评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签到表、输入材料、管理评审报告打印出来,手签字;和上次的内容不可雷同)

5)方针、目标的落实情况(有检查记录,有目标统计考核表并有签字);

6)体系运行的真实性(有设备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经检验合格、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的记录等现场有纸面文件,记录有签字);

7)产品执行标准的有效性(可以提供产品标准或企业标准或顾客委托的要求,但必需要有);

8)企业现场的符合性、有效性,关键工序的控制等(关键岗位记录必须可以提供);

9)企业应留存外审的审核报告、审核计划、认证合同等资料原件。

10)企业检验和监测用的计量检测设备应有检定或校准证书。

11)国家、地方是否对产品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进行检测/监测/产品抽查结果基本没有问题。

以上诸多问题只是监管的重点而不代表全部,希望大家完善企业内部资料。

监督抽查不合格可能面临证书被撤消并处以罚款的风险,请各企业引起高度重视,做好检查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