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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型环境标志标准

II型环境标志(ISO14021)国际标准


自我环境声明是一种未经独立第三方认证,基于某种环境因素提出的,由制造商、进口商、分销商、零售商或任何能获益的一方自行作出的环境声明。
标准包括四大部分:
对所有声明均适用的通用要求,给出作自我环境声明必须遵守的基本规则
符号的使用,这是这对许多声明不仅仅使用文字说明,而且还是用图形、符号等现象而提出的。
对评价和声明验证的要求,这就要求在作声明之前,所有声明涉及的内容都必须经过验证,并在任何相关方提出相应要求时能够及时出具。
对所选声明的特殊要求,由于一些声明的使用频率远远高于其他声明,因此对这些声明给出了具体限定。
1
声明均适用的通用要求
所有标准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包括:
 遵循ISO14020 中所规定的原则
 不得使用含糊或不具体的声明:
 不得使用含糊的或不具体的声明,或泛泛地暗示某产品对环境有益或无害的环境声明。诸如"对环境安全""对环境友善""对地球无害""无污染""绿色""自然之友""不 破坏臭氧层"之类的声明均不得使用。
 谨慎使用"……" 字样的声明:
 只有当所指污染物质的含量不高于规定得痕量或背景值时才能使用带有"……"字样的声明
 不得使用"可持续性"的声明:
 可持续性涉及的概念非常复杂并有待进一步研究,目前尚不存在确定的方法来测定可持续性或确认它的实现,因此不得使用任何有关"实现可持续性"的声明
 解释性说明的使用
 如果仅使用自我环境声明有可能产生误解,就必须附加解释性说明。只有当在一切可预见的情况下,环境声明不加限定仍有效时才允许不附加解释性说明
 围绕上诉几个原则,针对自我环境声明,标准给出18条具体要求:
 1)必须是非误导的、准确的;
 2)必须具体并经过验证;
 3 必须和特定产品相关,且仅用于适当的环境或条件下;
 4 必须指明该声明是适用于整个产品、部分产品或其包装、或服务中的某个因素;
 5 所声明的环境因素或环境改善必须具体;
 6 不得以不同术语重复陈述同一环境变化,以暗示它能带来多方面利益;
 7 不得导致错误解释;
 8 除了要对最终产品进行正确说明外,还必须考虑产品生命周期中所有相关因素,以确定在减少一种影响的过程中导致另一种影响增加的可能性(并不一定意味着应该进行生命周期评价);
 9 如果产品未经独立的第三方组织的许可或认证,进行声明时不得做出此类暗示;
 10 不得直接提示或暗示产品具有实际不存在的环境改进,或夸大声明中有关产品的环境因素;
 11 不得作出看来字面上真实,但由于省略有关事实而可能使购买者产生误解,或对其造成误导的声明;
 12 只能涉及产品生命周期中存在的或可能出现的环境因素;
 13 提供环境声明和解释性说明的方式必须能够表明应将它们作为一个整体来阅读。解释性说明必须占有合理的指出,并置于有关声明附近;
 14 对比性声明必须具体,并指明比较的基础,必须和改进的时间性相联系,使用同一计量、功能单位;
 15 如果是基于过去就存在但当时未发现的因素,其表达方式上不得产生误导,使其误以为是基于最近对产品或过程所作的改进;
 16 不得以产品类型中未存在过的某些物质或性质作为声明的基础;
 17 如果技术、竞争产品或其他情况的变化可能影响声明的准确性,必须予以重新评价并进行必要的更新;
 18 必须针对相应环境影响发生的区域;(只要一个生产过程处于环境影响发生的区,即可作出有关该过程的声明。区域的范围取决于影响的性质。)


2
符号的使用
ISO14021
标准对在作自我环境声明时使用的符号加以规定,分为两部分:
 一般要求
   企业在作自我环境声明时,可自行选择是否使用符号
   使用的符号应当简单、便于印刷,并能以适当的尺寸置于产品的适当部位
   用于不同类型环境声明的符号,应相互区别
   环境声明所选用的符号应明显区别于其他符号
   使用表示已实施环境管理体系的符号时,不得使之易于误解为表示产品环境因素的符号
 专用符号
 如默比乌斯环的使用
  曾经一度,将符号作为产品和服务的自我环境声明的一种工具,在国际上引起了很大的争议,但最终国际标准就此达成了协议,符号和文字都要遵守统一的规定。
  默比乌斯环的使用是争议的焦点,它是由三个首尾相接的回转箭头线围成的三角形符号。最终规定:不带百分比数值的默比乌斯环表示"可再循环"(早期有些观点如加拿大认为它表示100%再循环),带百分比数值的默比乌斯环表示"再循环含量",表明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了可再循环材料,百分比数值代表了这些再循环材料所占的百分比。
  标准规定,不得对默比乌斯环进行任意修改,是其与具体的品牌、公司及其所在地相联系。
3
、对评价和声明验证的要求
  作自我环境声明的声明者的首要任务就是要确保声明的准确性。因此,声明者必须负责评价并提供验证自我环境声明所需的数据。进行声明之前,必须进行评价已取得验证声明所需的可靠和可再现的结果。为保证能够得到可靠和可再现的结果,声明内容的检测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标准(未全部列出):
● ANSI/ASQC E4-1994
环境数据收集和环境技术项目质量体系规范与指南
● EN45001-1989
测试实验室操作通用准则
  评价必须形成文件,由声明者保存,以便进行信息公布。声明者可主动向公众发布验证环境声明所需的信息,否则必须应寻求验证声明的任何相关方要求,以合理的费用(用于支付管理费用),在适当的时间和场合公布上述信息。评价文件的保存时间必须为产品在市场上流动及此后产品寿命延续的适当期间。文件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
所采用的标准和方法的确定
形成文件的证据(当不能通过对产品进行测试来验证声明时)
测试结果(当验证声明需要时)
测试者的名称和地址(当测试由第三方承担时)
必须提供证明以下两个问题的证据:
   只针对相应环境影响发生的区域;
   考虑到产品生命周期中所有有关因素,以确保在减少一种影响的过程中不会引起另一种影响的增加
如果自我环境声明涉及于其它产品的对比,必须说明所采用的方法、对这些产品所作的所有测试结果和假定,对比时应采用同一的计量和功能单位,与当前或最近(1个月内)同一生产者投放到统一市场的,具有象是功能的,有可比性的产品相比。
声明者的评价能保证产品在市场投放期间及此后寿命延续的适当期间内自我环境声明具有持续准确性的证据

  评价和声明的验证方法必须根据下列顺序依次优先采用国际标准、国际公认标准(包括区域标准或国家标准)或经同行评审的工业或贸易方法,如果不存在现成的方法,声明者可自行制定,并能够进行同行评审。
4
、对所选声明的特殊要求
  标准给出了目前正在使用,并且今后可能被广泛使用的12类自我环境声明的定义、限定条件和评价方法。
适用范围:
  这12类自我环境声明适用于产品的生产、使用和废弃等各个阶段(参见第三章)
● 12
类自我环境声明解析
   可堆肥:产品、包装或其附件经生物降解后生成相对单纯并稳定的腐殖质类物质特性。
   可降解:产品或包装在特定条件下通过一定时间分解到某种程度的特性。
  注:降解性是化学结构产生变化的难易性能。由此引起的物理和机械特性变化将导致产品或材料的降解。
   可拆解设计:使产品在使用期终止后能通过拆解,以便对其部件或组分进行再用、再循环、能量回收或以其他方式转移出废物流的产品设计特性。
   延长寿命产品:提高产品的耐用性或使之可升级,以延长其使用寿命,从而节约资源或减少废物量的设计。
   使用回收能量:生产产品使用的能量是回收自原来可能被作为废物处置的物质或能量,现通过管理过程将其重新利用的产品特性。
  注:在这种情况下,产品本身也可能是回收的能量。
   可再循环:产品、包装或其组分可通过可行的过程和方案从废物流中转移出来,同时能够被收集、加工并以原材料或产品的形式投入使用。
  注:材料再循环仅是减少废物的方式之一,具体选用何种方式取决于周边条件,并应考虑不同的区域性影响。
   再循环含量:产品或包装中再循环材料的质量[物理量]比例。
   节能:通过和具有同样功能的其他产品相比较,认为产品实现该功能时能耗减少。
  注:节能声明一般以能效或能量节约来表示。
   节约资源:在制造或销售产品、包装及有关配件时减少材料、能源或水的用量。
   节水:通过和具有同样功能的其他产品相比较,认为产品实现该功能用水量减少。
  注:节水声明一般以用水效率或节水量表示。
   可重复使用:通过设计使产品或包装能在其生命周期内按其原定用途重复流通、周转或使用。
   可重复充装:产品或包装能多次用来充装同类产品,并保持原来的形状,除规定净化、清洗等规定要求外,不必进行额外的处理。
   减少废物量:通过对产品过程或包装的更改使进入废物流的物质量减少。
  注:废物包括生产或处理过程所产生的向空气和水的排放以及固体废物。